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英府〔2024〕27号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英德市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已经十六届第三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英德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22日英德市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保护,规范英...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英德红茶 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英府〔2024〕 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英德市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已经十六届第三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英德市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保护,规范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申请、使用和管理行为,保证英德红茶的质量和特色,保护英德红茶的声誉和信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英德红茶地理标志,指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保护的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产品(2006年第225号)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英德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注册号:第5868390号)。 第三条 英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英德红茶生产经营,并使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的单位,适用本办法。 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产品和英德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地域范围:东经112°45′至113°55′,北纬23°50′至24°33′,包括广东省英德市白沙镇、青塘镇、桥头镇、东华镇、横石水镇、沙口镇、望埠镇、大站镇、下石太 镇、连江口镇、黎溪镇、英红镇、石灰铺镇、横石塘镇、石牯塘镇、浛洸镇、西牛镇、水边镇、大湾镇、大洞镇、黄花镇、九龙镇、波罗镇共23个镇和英城街道。 第四条 英德市人民政府对英德红茶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英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法对英德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未经申请、审核、批准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专用标志。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法对英德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下简称证明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未经申请、审核、授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证明商标。 第六条 积极统筹资金保障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保护经费,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定职责做好保护工作。 第二章 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程序 第七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英德红茶生产经营者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第八条 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用于生产加工英德红茶的主要原材料,均产自于保护地域范围内; (三)按照《地理标志产品 英德红茶》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四)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且能持续保持正常的生产活动。 第九条 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经营者,应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